「碳邊境調整機制」(CBAM)的過渡階段已於 10 月 1 日正式展開,受影響業者須準備自當日起的第 4 季報告,第一份報告需在明年 1 月 31 日前提交。待 2026 年正式落實後,欲進入歐盟的外國產品若超過歐盟訂定的溫室氣體(GHG)排放標準,就必須額外繳交排放許可費,被稱為「碳關稅」。
「碳邊境調整機制」(CBAM)的過渡階段已於 10 月 1 日正式展開,受影響業者須準備自當日起的第 4 季報告,第一份報告需在明年 1 月 31 日前提交。待 2026 年正式落實後,欲進入歐盟的外國產品若超過歐盟訂定的溫室氣體(GHG)排放標準,就必須額外繳交排放許可費,被稱為「碳關稅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