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外界指中央應立法開徵囤房特別稅,財政部表示,房屋稅屬「地方稅」,各縣市經濟、交通發展不一,因此 2.0 方案仍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,而地方將按納稅義務人持有的「全國總戶數」,採差別稅率課徵,克服中央不易訂定全國統一標準及城鄉差距問題。
囤房稅實施未能有效控制房價,原因在於該稅制沒有徹底討論房屋價值本身,只是就自用與非自用來課稅,沒有解決影響房價的問題。建議建立一個合乎常理的房屋標準價格,使房屋課稅現值貼近市價,才能讓囤房稅發揮增加持有稅、加速空屋釋出的效果。
針對外界指中央應立法開徵囤房特別稅,財政部表示,房屋稅屬「地方稅」,各縣市經濟、交通發展不一,因此 2.0 方案仍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,而地方將按納稅義務人持有的「全國總戶數」,採差別稅率課徵,克服中央不易訂定全國統一標準及城鄉差距問題。
囤房稅實施未能有效控制房價,原因在於該稅制沒有徹底討論房屋價值本身,只是就自用與非自用來課稅,沒有解決影響房價的問題。建議建立一個合乎常理的房屋標準價格,使房屋課稅現值貼近市價,才能讓囤房稅發揮增加持有稅、加速空屋釋出的效果。